商品房買賣中,有的商品房由于屬于下列情形,實質上是國家法律禁止進行轉讓的:
(l)以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,未取得土地使用權證書并未按規定完成開發投資總額的25%以上的;
(2)司法機關和行政機關依法裁定、決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產權利的;
(3)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權的:
(4)共有房地產,未經其他共有人書面同意的;
(5)權屬有爭議的;
(6)未依法登記領取權屬證書的;
(7)法律、行政法規規定禁止轉讓的其他情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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