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約定解除合同場合,違約金條款是否繼續適用?
《合同法》第93條第2款規定:“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條件,解除合同的條成就時,解除權人可以解除合同?!奔s定解除是雙方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,在合同成立后,沒有履行或沒有完全履行之前,由當事人一方在解除合同的條件成就時可以行使解除權,使合同關系消滅。約定解除通常分為兩種情形:(1)當事人預先約定合同解除條件,條件成立自動解除。(2)約定解除權,即當條件成立后,守約方有權選擇是否解除合同。在約定解除場合,只有依據的合同解除條件是一方違約,合同解除后才能繼續適用違約金條款;否則,不能適用原合同約定的違約金條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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