什么是向第三人給付之契約?其具有何種法律特征?
向第三人給付之契約以為第三人設定利益為目的,即締約雙方約定、一方應向第三人履行特定義務,其通常是使第三人成為當事人雙方所訂立的某個合同的受益人,使其取得該合同所設定的權利。
作為一種從屬于原因行為的從合同,向第三人給付之契約具備一般從合同的基本特點。但由于此種合同系專為第三人設定利益,故其具有下列特征:
(1)? 合同約定受領給付的第三人一般不受行為能力的限制。除約定向第三人給付的種類并無限制外,該第三人的范圍也不受限制,其得為自然人,亦得為法人或非法人團體;得為訂約當時現存之人,亦得為未來可產生之人(如胎兒、設立中之法人)。行為能力欠缺的自然人亦得成為該種第三人。其原因在于,此種合同通常僅為第三人設定權利,在其未附加任何義務的情況下,法律無對第三人(受益人)予以特殊保護之必需。
(2)? 合同使第三人對于債務人取得直接請求給付之債權。向第三人給付之契約一旦成立,債務人即負擔向第三人給付之義務,但第三人并非消極地僅和第三人之間直接發生請求權關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