依照我國繼承法第2條的規定,被繼承人死亡是繼承開始的唯一法定條件。也就是說,父母一方死亡的,遺囑繼承人、配偶、子女、父母等繼承人,都有要求繼承其遺產的權利。因此,父母一方死亡的,遺囑繼承人或者子女要求繼承死者的遺產完全是合法的,不能因另一方尚健在而剝奪遺囑繼承人或者其子女的繼承權。
法律允許子女繼承已故父母一方的遺產,與子女有義務贍養健在的父親或者母親是兩回事兒。子女繼承遺產后,不等于就免除了贍養、照顧尚健在的父親或者母親的法定義務,作為子女,既要行使自己的合法繼承權,也要贍養扶助老人的義務,處理好家庭關系,以符合社會主義法律和道德的要求。
1、 房產律師網是一群有著豐富經驗的專職訴訟律師創建的網站,長期致力于對我國訴訟制度及訴訟技巧的研究與實踐,目的在于為涉及訴訟案件的委托人提供切實可行的法律幫助
2、 如有任何疑問,請理解與我們聯系,歡迎撥打免費咨詢熱線:021-51602957
更多房產問題咨詢類目房屋買賣律師咨詢| 房產繼承律師 | 房屋租憑律師| 建筑工程法律律師| 動遷安置律師咨詢| 物業糾紛咨詢律師